第16章 心有白月光的後夫14(第2/2 頁)
穩了,她之前娶的那個家裡有錢的男人,是有錢,只不過沒個一年,家裡的財產因為男人的姐姐賭博給輸光了,導致她原本的富裕生活沒了,男人也病的沒錢治療,早逝了。
明熙琳一個女人,還帶著個兒子,那邊的男人又全都是些歪瓜裂棗,她根本看不上。
艱難扒拉兒子養大,兒子考上大學,她賣掉家裡唯一的老房子,湊夠了兒子的學費,為了兒子以後的學費,她只能憋屈地待在小公司,好歹有一份工資養著,日子過的清貧。
本來以為一輩子就這樣憋屈的過去了,沒想到從同學那聽聞慕燁要嫁人了,嫁的還是橋夜集團的總裁,明熙琳極其憤怒,可漸漸地她就腦子清明,想清楚了。
讓同學透露給慕燁她的訊息,接著她又藉著看兒子的藉口辭職來到南寧市,沒幾天,慕燁就迫不及待地約她了。
明熙琳腦子裡漸漸地完善起了計策,慕燁不就是塊極好的橋樑嗎?
見到慕燁,對方那藏匿不住的愛慕眼神,明熙琳心下就更穩妥了,她也很久沒有嚐到男人的滋味了,瞧著慕燁三十了,還一副小年輕的青春模樣,尤其對方那雙溼漉漉的眼神,分明就是在無形地引誘她。
明熙琳掐了自己一把,略有失神的神色這才清醒過來,才見面,她走的也不是勾引少男的角色。
來日方長,她就不相信,慕燁自己會把持得住!
“琳姐,這怎麼可以!我當初就想著要嫁給你的,只是...出了點意外,我已經三十歲了,沒能等到你,若是我不嫁人,就得罰一大筆錢,琳姐,你知道的,我家境不好,哪裡拿的出這樣一筆錢呢?”慕燁忍不住紅了眼眶,他心心念念明熙琳十幾年了,對方卻露出這副冷漠的姿態,即便是裝的,可也很傷他的心。
法律規定,男子滿三十還未嫁人,要麼趕緊找人嫁了,要麼就需要繳納十萬單身稅,一年繳清,如若不然,就會被強行執行懲罰,還會被關禁閉十五天。
這條法律對平民來說是非常刻薄的,對於那些有錢有權的豪門世家,十萬不過爾爾,就當灑水出去。
即便有錢繳,卻沒有多少豪門貴公子觸犯的,畢竟對他們來說,家裡有三十歲不嫁人的,已經相當丟人了,還會成為圈內的笑話。
再則,就是聯姻,也得給聯出去,因此,就算是豪門基本就沒有三十歲還單身在家的。
平民就更不敢觸犯了,十萬,這是很大一筆金錢了,為了不拖累家裡,家裡但凡有男孩子的,都必須在三十歲之前嫁出去。
慕燁為了明熙琳守身如玉十幾年,臨近三十歲這個年紀,慕燁肯定也怕啊,一是會被人嘲笑,二是家裡沒錢。
慕燁只能打起了奚家正夫的注意,在他刻意接近,低伏做小,討好之下,事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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