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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部分(第1/5 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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裝。

原本也沒有希望她可以幫到我什麼,一個不受寵的美人可以幫到我什麼?只是大家同住在降雪閣,人多嘴雜,難免知道些不該知道的事情,希望她不要被有心人收買,到處亂說。現在警告她一下,也省得麻煩。不過……現在看來,她竟是個可塑之才,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,她很清楚,也是個精明的人,若收為心腹也未嘗不可。

我喜歡金錢,金錢可以滿足我物質的需求。

我喜歡權勢,權勢可以帶給我足夠的尊嚴。

沒有人能心安理得的接受別人的饋贈,享受別人創造的一切。

如果當年我有足夠的金錢和權勢,姐姐就不會離去,我也不會任人宰割了,不必去拚命的學習……學習一些自己所厭惡的琴棋書畫,不必在人前強作歡顏,不必利用自己的容貌去獲取利益,不必……

我一定會登上頂峰,驕傲的看著腳下的人們,只因……我不希望自己是弱者。

我自認不是偉人,因而也會貪戀紅塵中的俗物,我到底還只是個很平凡、很勢力的小女人。

我希望可以站在最高點,擁有足夠的能力,因為我害怕……害怕因為自己的柔弱而再次失去最寶貴的東西。

……

輾轉已經一個月了,從小安子那裡得知殷傲天常常去我們最初見面的小樹林裡,而有空的時候,也都會獨自去清風園坐坐。

而我呢?閒來無事就彈彈琴,或者練練字。

雖然從小學習書法,而且這裡的字和中國的簡體字也幾乎相同,不過由於幾年沒動筆了,也有些生疏了。在這裡的書法,我見過的不多,除了牆上掛的名家書法以外,大概就只見過殷玉笙和司徒越寫的了。

在我眼裡,兩人相比,自然殷玉笙的要好些,字型飄逸,竟然有種看破紅塵的味道,畢竟是嶽龍皇朝的第一才子。而司徒越也出身於名門世家,寫的字當然也不會太醜,字型圓滑,頗有大家風範。想來是因為這裡主張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原因,女子識字的並不多見,會寫字的幾乎沒有,但是幾乎男子人人都識字,大都也會寫。我的字,也稱得上秀麗委婉,沒想到在這個時代,竟然也成了好字。

可是我的畫,就……雖然自小學習繪畫,不過似乎素描是基礎,素描之後也學過國畫,但是學得並不好,畢竟人人都不是完美的,我畫的畫也就是中等水平,並不出色。實在無事的時候,我就會去小樹林,或者清風園,這一個月以來我們也就只是見了三四次面,但是每一次都相談甚歡,我要的就是這樣。居上位者,雖然手握大權,卻難掩孤單寂寞,我就是要利用這一點,在不知不覺中走入他的內心世界,在幾次的相處之中,我都緊守禮儀,情到深處,也都被我剋制住了,我就是要給他一種“想愛,不敢”的錯覺,畢竟現在我也只是知道他是“殷玉笙”他的身份是“永安王爺”。

宴會

在大宴上,想必各位嬪妃一定花盡心思,衣著華貴。所以我穿的不是很華貴,卻也是別出心裁。

身上穿著銀粉色的長裙,裙邊縫著幾顆小珍珠。外面半裹著白紗,白紗上灑著銀粉,在燭光的照耀下隱約閃著亮光,有些霧濛濛的感覺。

在左手手腕上纏繞了一個玫瑰水晶鏈,脖子帶著多層的珍珠項鍊,耳朵也帶著珍珠耳環,讓言書用粉色的緞帶給我疏了個精緻的“流星髻”。沒有帶太多頭飾,只是戴了一個我專門設計的銀質小巧皇冠,皇冠上鑲滿各種顏色的細碎寶石。因為這裡並沒有王冠制度,所以也稱不上是犯了忌諱。

臉面上略施粉黛,不過在靠近眼角的地方用眉筆精細的畫了只粉色飄逸的小蝴蝶,上面灑著銀粉,戴上白色的面紗剛好遮住,面紗是極薄的,近乎半透明,帶上之後若隱若現,絕對醉人。

因為是為了鄰國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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