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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部分(第1/5 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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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有一句話很讓我動容,“如果一個人的眼神是冷漠的,那麼他的心,也是冷漠的吧!”

那時的他,一點都不出眾,平平淡淡的,在班裡眾多男生中,是那種讓人看過就忘的人。所以,我也沒有十分注意。接觸的多了,也只是感覺他要比我們成熟許多,不論說話還是辦事,都有點象“社會人”的味道。

就這樣的一個人,那天當著全班同學的面,在自習課上對我說:“夏雨柔,我喜歡你。做我女朋友吧!”

就這樣的一句話,讓十七歲的我傻了眼,什麼都反映不過來了。而我的反應,在他意料之中,於是我就這樣糊里糊塗成為了他的女朋友,而且全班人都是這樣認為的。

打飯也要跟著我,上自習也要跟著我,而且總是微笑著,讓人沒有辦法拒絕。我從來也沒想過,這樣厚臉皮的男生,會一直在一起十年。

第一次心動是在什麼時候了?印象中已經模糊,才想起,好久都不曾去回想以前的事。好象是在晚上,洗完頭髮,一個人坐在雙槓上吹風。他看到我,跳上來,摸了摸我的短髮,笑著說:“女生還是長髮比較好看。”

因為他的一句話,我此後的四年沒有剪過一次頭髮,任長髮一起長到腰際。不自覺,又摸了摸自己的發,久未留意,也長到齊肩,原來留髮,也並非很難。

再後來呢?他喜歡騎著腳踏車,帶我滿世界跑。我不會騎車,因為,那時的我,有專車接送,一切有他,我還去學什麼呢?所以,我一直都不會。

我喜歡坐在他的車後座上,雙手扶著他的腰,而他總是一隻手把車,另一隻手,握住我的,他的手又粗又大,曾經讓我感覺很溫暖。那時我們多清純,整天最美的時光,就是自習的時候,他坐在我旁邊,雖然沒有說話,但一個眼神的交流,都是幸福的。

那是體質不好,總是感冒,每當我有病躲在宿舍的時候,他就跳牆回來陪我。我們曾經躲在床上,秉著呼吸,躲過宿監的查勤,那時候,真的很快樂。初吻,也是那時發生的吧!

唇與唇輕輕地碰觸,一切都是那麼自然,沒有心跳加快,沒有嬉笑怒嗔,象小溪中的水一樣,清澈,不帶一絲雜意。他離開我的唇,告訴我,“閉上眼睛。”我就聽話的閉上眼睛。原來,用眼去看的,與感受到的,是那樣的不同。

曾經,他是我的全部,我眼中沒有其他人的存在,只有他,我的世界裡也有他。即使之後轉學走了,我們也常偷偷私下裡見面,感覺從未淡泊過。

不,也許是我曾經這樣認為。我搖了搖頭。我明知道秋暮楓不如我一般的單純,但我寧願相信他,他對我的守候。

高中時,我們的感覺都是淡淡淺淺的,也讓人看不出什麼意味來。直到上了大學,我們考到一座城市,才真正拉開我們戀愛的篇章。

那省吃儉用兩個月給我買的指環,我又忍不住看看手指,什麼都沒有。那個指環買的時候就有點小,中指怎麼也套不上去,他就拉住我的手,套到右手的無名指上,“看,這樣不就正好了。”

他,那時是故意的吧!並不是買小了指環,而是根本就照著我無名指去買的。那時的他,是多在意我啊!

週末的時候,暮楓總來我們學校混飯,哪怕只剩下泡麵,他也會吃的很香。那時的日子雖然過得緊巴巴的,但我們仍然很快樂。

我們四年間,沒吃過肯得基,沒吃過必勝客,每次出門,我們只要兩塊錢一大碗的抻面,看到我把自己的一份再分一半給他,他總是開懷地笑著,“你多吃點才好,你太瘦了。”

雖然會吃不飽,但我仍然很開心,因為看到他的吃相,心裡是很幸福的。

就想這樣,這樣一直地走下去。不論有多麼不開心的事,只要有他,和他在一起,我就足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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